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范文

2025-03-21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篇1

三亚、儋州、陵水县卫生局: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陵水县医疗、医药和医保联动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6】43号)与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同意三亚市和儋州市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参照执行陵水县药品带量采购相关政策的通知(琼医改【2016】1号)的文件精神,为巩固医改成果,推进三市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深入,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为用而采、按需而设”的基本原则,采取“单一货源、联合采购、量价挂钩、严格监管”的办法进行带量议价采购,进一步有效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保障临床用药质量和需求。

二、组织领导

在省卫计委和省医改办的指导和监督下,成立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领导小组、专家小组等工作议事机构,各小组各司其责,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专家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质量优先、招采合一,阳光操作、严格监管。

四、实施范围、采购主体和周期

(一)实施范围

三亚市、儋州市、陵水县三市县范围内的市、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农场医院、村卫生室和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含部队医院)。

(二)采购主体和周期

带量采购工作以三市县医疗机构组建的联合体为单位,原则上一年为一周期。

五、药品采购

三市县全部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参加药品带量采购。采购目录和采购计划量,必须符合《三亚、儋州、陵水改革试点市县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方案》与《三亚、儋州、陵水改革试点市县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实施细则》规定;其中抗菌药物品种、规格数必须符合国家卫计委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其他药品品种、规格数必须符合原国家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为了使药品带量采购能顺利展开,对第一批因不符合“比选公告”条件从而落标的5个品种,三市县各公立医院应限量采购,限量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

篇2

关键词:校企合作;体系;模式;效能

校企合作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特征,是职业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更是职业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校坚持“校企合作”,走“工学结合”之路,不断完善合作体系、创新合作模式、拓展合作效能,实现了学生、学校、企业三方共赢。

一、“三项基础”完善合作体系

在寻找与把握校企双方利益平衡点的基础上,我校已与46个医药行业企业建立长期紧密合作关系,并在合作过程中逐步探索和建立为合作产生最大效益的三项基础,不断完善合作体系,初步实现校企合作网络化、规范化、一体化,为校企深度融合奠定了组织、制度和质量基础。

1.建构组织,实现合作网络化

建立由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校企合作的协调机构――校企合作委员会,负责设计、监督、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下设5个分会,分别开展各领域内的校企合作:即专业建设分会根据医药企(行)业需要推进学校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职业培训分会负责医药培训市场的开拓,开展各种培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学生和在岗职工素质;技术服务分会负责医药技术服务市场的开拓,协调技术服务资源,开展技术项目服务;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分会负责高质量的实习基地的开拓和建设,提供实习岗位,评价实习质量,实现岗位育人;招生就业分会负责就业市场和人才需求的调研与预测,向校企合作委员会提出招生和培训建议,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各分会下设若干项目组,紧密切合校企合作5个方面开展具体工作。“校企合作委员会――分会――项目组”三级校企合作网络,为校企深度融合奠定了组织基础。

2.建立制度,实现合作规范化

校企联合制定、共同执行12个相关基础文件。例如,《联合办学协议》、《联合办学五年规划》、《校企联合共建实训基地计划》、《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联合办学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医药卫生技术骨干教师聘任考核办法》、《医药企事业职工继续教育实施管理办法》、《教材建设与教材管理办法》、《校企联合科研开发管理办法》、《实践教学基本要求》、《校外实训基地教学及学生管理办法》、《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等,有力推进校企合作规范化建设,为校企深度融合奠定制度基础。

3.健全质控,实现合作一体化

校企双方共建新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与评价标准。一是建立“三匹配、三合一”的课程评价标准,即围绕职业能力这一核心要素匹配知识要素和技术要素,并将教育标准与医药行业标准、医药企业标准统一起来;二是建立“三心”学生实习管理模式(校企省心、家长安心、学生开心),即按照《实践教学基本要求》、《校外实训基地教学及学生管理办法》,扎实开展学生在医药企事业单位见习-实训-实习期间的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与评价等工作;三是建立“三维”(执教能力、执业能力、综合素养)教师职业能力考核体系,即按照《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医药卫生技术骨干教师聘任考核办法》加强教师的培训、管理与服务,对教师教学活动的各环节进行督察和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由校企双方给予相应奖惩。“教学-管理-评价”一体化地良性运行,为全方位、全过程、多形式地实施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奠定了质量基础。

二、“三个层面”创新合作模式

根据医药企(行)业发展不同阶段的人才需求,不断挖掘和丰富校企合作的内涵,积极探索与尝试不同层面上校企合作的内容和形式,通过工学结合互动体、项目建设联合体、互惠互利共同体的“三体”合作,逐步形成“校企深度融合,共同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新模式。

1.工学结合互动体

以“工学结合”为纽带,把学校教学与医药企(行)业生产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使校企“人、财、物”双向流动和有效互用,形成“实践教学与临床实践相结合、实训实习与就业相结合、育人用人与发展人相结合”的工学结合互动体。如我校与医药企(行)业联手探索“3.5+1+0.5”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在加强“四大实训中心、两大实验平台”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的同时,与江苏省人民医院、上海长海医院、北京304医院、扬子江药业等86家医药企(事)业建立了“工学结合”合作关系,通过“优势互补、共享资源,崇尚实践、强化技能,共同育人、优质就业”的路径,形成稳定而且优质的实训-实习-就业网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优质就业。

2.项目建设联合体

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政府主导、学校主体、企(行)业主动,共建“政、校、企(行)”三位一体的“资源集成和利益共享”的卫生职业教育联合体。如江苏省“在岗乡医中专学历补偿教育”项目建设中,省政府出台政策、投入资金,省卫生、教育厅联手搭台、共建方案,我校与北京“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通力合作、协同主办,13个市的卫生教育、卫生行政和医疗机构携手共建市―县―乡三级教学及管理网络,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政、校、企(行)密切合作机制。目前已在1069个乡镇卫生院设立教学点,注册学员33833人。采用视频教学、集中面授、分片辅导和个人自学等手段相结合的开放式教学形式,将探索性、实践性、市场性以及科研性融入教学与管理中,创建了政校企(行)共育人才的新模式。

在联合体中,政府不仅促进学校和企(行)业的互惠共赢,也为各方利益的合理分配提供了组织保障;学校则充分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彰显培养人才和服务社会的综合效能;企(行)业在主动参与中获得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同时,通过校校联合、校企联合,凝聚整体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发展合力,不仅有效提升项目建设的力度、维度和效度,也进一步延伸了校企共同发展的连接点,实现政、校、企(行)共育人才。

3.互惠互利共同体

以产生最大效益为目的,立足合作共赢,构建校企“按需组合,双元主体,合同执行、成本分担”的共同体。如“淮卫迪安医学检测中心”,是我校与国内医检优质企业合作共建的“产―学―研”三位一体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其用房面积超千平方米、固定资产超千万元、覆盖苏北五市的医检业务年营业额超千万元。这种校企组合不仅扩大了企业生产规模,丰富了学校实践教学资源,双方也获得经济效益。在保障学校医学检验专业学生的实训实习、专业教师的临床实践及教科研的同时,也满足医检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等需要,还设立了“迪安班”、“迪安奖(助)学金”,并提供就业岗位。再如我校与三所医院合作建立的市消化道肿瘤重点实验室,已有市厅级立项课题8项,32位我校专业教师和9位临床医生参与关于药物及食物对消化道肿瘤影响机制的研究工作,还参与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的研究,获得科研资助经费13万元,已取得阶段性的研究成果。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形成产学研一体化、校企双赢互惠的长效机制,有效推动校企深度融合,共同发展。

三、“三方共赢”拓展合作效能

我校坚持与医药企(行)业优势互补、资源互通、利益共享。近三年,取得了企业快速发展、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共赢”效果。

1.医药企(行)业赢得快速发展

医药企(行)业在主动参与校企合作中,不仅获得高素质技能人才,也获得学校提供的各项服务,发展有了新的增长点和后劲,有效促进了医药企(行)业快速发展。

一是获得人力资源储备。在培养人、使用人的过程中,得到符合医药企(行)业需要的高技能型人才。二是获得技术咨询服务。利用我校的人才、科技、信息等方面的优势,解决技术、管理、经营方面的难题,联合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三是获得学校培训服务。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四是获得优惠政策和经济利益。通过校企合作获得政府的政策性优惠,以及在与学校开展生产性合作中获得经济利益。五是获得优秀文化资源。通过校企共同育人,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的形成、企业优秀文化的塑造和学习型企业的建设,从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及提高知名度。

2.学生赢得全面发展

校企合作使学生在真实的现场教育环境中,通过对医药企(事)业的感知克服了自卑心理,参与医药企(事)业的实践增强了职业技能,了解医药企(事)业的文化提高了社会责任感,有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是学习有目标。学生主动学习意识普遍增强,适应并乐于“做中学”,注重职业能力自我培养,学习效果明显提高。二是学费有资助。近三年,合作企业每年向学校提供23万元的助(奖)学金,近20%的学生获得资助。三是技能大提高。获全国及省各类技能大赛一等奖12项。四是创新有成果。获得国家新型实用专利2项;在第全国发明展览会上,获得青少年铜奖2项。五是双证有保障。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98%以上,在全省名列前茅。药学等专业学生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100%获得高级工证书。六是毕业能就业。毕业生连续多年就业率达99%以上,对口就业率达98%以上。

3.学校赢得持续发展

网络式的校企合作态势、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关系、长效性的校企合作机制和互利多赢的校企合作成效,全面促进了学校又好又快地持续发展。

一是供需对接建专业。学校6个专业都有5个以上紧密型合作企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医药企(行)业对人才需求及职业岗位素质能力设置或调整专业(或方向),使专业建设供需对接,专业合格率100%,目前,学校已形成以护理为品牌,以检验为重点,以康复、助产为特色,以药学、针灸推拿为支撑的6个专业集群。二是强化能力搞课改。探索“3.5+1+0.5”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以职业能力为主线的三个层面模块化课程体系;积极推进以提高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重点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以“阳光在心里、微笑在脸上、活力在课堂”系列课改专题活动为载体,深化课程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校为我江苏首批课程改革实验学校。三年共计承办省、市课改现场会5次。三是优化双师强队伍。强化“双师结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每年聘请50-60位医院及医药行业高技能专家来校兼职任教;35-40位专业教师下临床实践;“双师型”教师占比70.1%。“双师型”教师获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说课等教学竞赛一等奖7项,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获创意论坛等省级以上优秀论文一等奖24项。校企共建4个市级名师工作室、2个市级创新工作室和1个市重点实验室。联手实施“五阶梯”教师培养工程,一批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已成为学校“脊梁”。四是突出技能筑基地。与86家医药企事业单位合作建有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形成优质实习就业网络;建有“四大实训中心、两级实验平台”的校内实训基地,用房面积2.4万平方米,设备总价值3500余万元。护理、医学检验实训中心为省级优秀实训基地,是全省职业学校护理技能大赛赛点、全省卫生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通过开展“学技能、练技能、爱技能、比技能”的系列活动,推动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化、现代化,与临床保持“零距离”、“略超前”,在满足技能教学及研究、提高技能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的技能高手的同时,有效实现服务社会等多元功能。五是育人服务显实效。近三年为医药企(行)业输送2048位高素质卫技人才,得到用人单位满意、学生及家长满意、学校和社会共同满意的效果,学校的美誉度和知名度不断提升。同时,为合作企业进行技术研发与咨询、产品开发及市场服务23项,参与师生412人次;合作开展产学研项目23项,其中19项为市级以上项目;获得9项科研成果奖、9项专利。校内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为学生和社会人员提供中高级技能鉴定服务。培训乡镇卫生院骨干、全科医师、社区护士、乡村医生及药店从业人员计1万3千多人次。与南京医科大学等联合举办成人学历教育,每年为淮安市及周边地区培养高级卫生专业人才600多人。开展江苏省在岗乡医中专学历补偿教育,注册学员33833人。学校现已成为国家技能型护理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省五年制高职护理专业协作委员会理事长单位、淮安市出国护士培训基地,在全省卫生职教领域充分发挥骨干、示范和引领作用。

目前,学校正紧扣医药行业核心技术发展方向,找准与医药企业的合作点,进一步完善“校企深度融合,共同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新模式,打造学校的专业特色和技能人才培养品牌。努力将学校建成医药卫生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现代医药卫生技术服务中心、优质医药卫生职教资源共享中心和医药卫生职教师资培训中心,为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参考文献:

[1] 高丽.校企合作的实践与探索[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0,(13).

[2] 雷巍娥.立足校企合作探索高职护理教育办学模式[J].教育与职业,2010,(6).

[3] 马强,付艳茹.国际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典型分析与比较[J].科技管理研究,2010,(6).

[4] 刘昌.校企合作办学的实践与思考[J].管理观察,2009,(2).

[5] 王杰敏.深化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对策分析[J].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1).

篇3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是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途径,随着继教项目数量逐年增加,如何保证继教质量尤为重要。以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研究对象,介绍了综合医院在继续教育项目管理中,如何通过项目申报严格把关、加强过程监管、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经费管理、实施品牌化策略、进行分类管理等方式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并提出了改进管理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

综合医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

继续医学教育是医学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是职工提升业务素质,实现终身教育和职业发展的一项基本医学教育制度[1],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为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制订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申报、审批、实施、学分授予、评估和监督等方面做出严格要求。本研究以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例,探讨该院自1997—2016年以来,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的管理实践及所采取的一些列方案、措施,以期通过总结、归纳、分析,提高项目的举办质量。

1医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开展现状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自1997年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来,每年举办的项目数量由最初的6项发展到目前的120余项,涉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医技、护理卫生管理等多个学科。对项目管理的重心已从注重项目数量向注重项目举办质量上转移,在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时严格把关,在项目举办时加强指导,在项目举办后加强考核,对整个过程加强监管,以便有效监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质量[2]。

2医院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实施举措

2.1项目申报时严格把关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作为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途径之一,强调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申报的项目需先经过科室审核,再由医院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避免特色与优势不明显的项目和实际举办困难的项目申报。此外,该院实施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品牌化策略,鼓励已有较好工作基础和积累的项目申报“金陵临床医学高层论坛”,以树立医院教育品牌,扩大学科影响力。以“金陵临床医学高层论坛”为载体,传播学科的学术成果,扩大学科的学术影响力,打造职工教育培训的学术品牌。

2.2项目举办时加强指导

2.2.1多渠道公布项目获批情况

在项目批准后,为避免申报项目负责人因不能及时了解项目获批情况而延误项目按时举办[3],该院会通过医院网站公告、短信通知、送交《项目获批通知书》等方式告知项目负责人,《项目获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学分数量等基本信息,以及项目经费管理、讲课费发放、学分证书申领、异地办班手续办理、网上执行情况上报、院内考核材料上报等办事流程和注意事项,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负责人,明确项目举办要求。

2.2.2全程监管项目整个过程

过程管理是进行质量控制的有效方式,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为项目落实、实施、总结和评价应用等阶段,并分解每个阶段的任务,进行过程管理[4]。在项目举办前,该院要求科室提前上报项目举办计划进行备案,协助科室在该院组建的战略合作医院工作群里通知,同时,要求科室提前两周办理申领学分证书、联系财务收费等手续。在项目举办时,重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全方位管理和服务,对项目授课教师的综合素质、教材准备、课程安排、学员管理、会务组织等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学分证书的发放严格把关,由教育处统一打印发放,严禁发放“空白证书”。举办结束后,重视项目汇报材料的填报和档案材料备案,包括文字材料和声像材料等[5]。

2.2.3加强对项目的经费管理

为避免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费管理中可能存在的不规范行为[6],该院制定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对继续教育项目经费来源、使用原则、可支出的项目、专家讲课费发放方式、经费管理流程进行详细规定。项目举办前,科室提前两周到教育处和财务部门办理项目费用收取申请;项目举办结束后,即到教育处领取《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报销单》,由财务部门核算项目收入总额,科室按财务要求整理好报销票据后,由教育处填写经费支出情况,经项目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教育处办理院内审核签字手续。科室凭经过院内审核签字的报销票据到计财处办理费用结算手续、领取费用。在项目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手续办理中,采取由医院财务处、审计处、纪委监察、院部及教育处会签审核的方式进行严格把关。

2.3项目举办后加强考核

为规范培训过程管理,控制培训质量,保证继续医学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该院制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质量评价指标体系”[7],评价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根据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8],该指标体系共分3个一级指标,包括教学资源、项目执行和效果评价;教学资源分5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项目执行分6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效果评价分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并赋予每个三级指标权重、内涵和评价方法,考核结果作为年度优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选的依据。自2014年起,该院将评价指标体系用于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考核,在考核中发现,举办项目的评分差距主要集中在授课教师学术层次、培训学员构成、培训规模等方面。

3加强项目管理的实践经验与建议

3.1优化举办流程,加强指导监督

项目负责人多是临床医务人员,对项目举办的政策要求很难完全掌握,缺乏组织会务的经验,管理部门在项目举办过程中要认真履行管理和服务两项职能,管理部门优化项目举办流程、明确注意事项、制定指南,在流程上加强指导监督,制定项目举办标准操作流程。它对经费管理、学员培训费收取、接受社会捐赠资助、讲课费发放、学分证书申领、异地办班手续办理,以及网上执行情况上报等关键事项进行说明,为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一种新型管理模式[9]。

3.2实行分类管理,促进学科发展

因各医疗单位在学科设置和学科发展方向上均存在差异,因此,该院对继续教育项目应该实行分类管理,对学科特色与优势较好的学科,包括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鼓励举办高水平的国际性学术交流会议,进一步扩大学科的影响力;对学科特色明显但举办存在困难的项目,比如中医科、针灸科、核医学科、儿科等,在项目举办时,教育管理部门应给予更多的指导,在经费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同时鼓励学科开门办会,采取与兄弟医院联合举办的形式,整合学科力量,促进交流合作,提高项目举办质量,办成精品特色项目,扩大学科影响力,实现共赢。

3.3建立专业论坛,加强学术交流

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受经费、时间等因素制约,学术交流受到很大限制。随着自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通过互联网进行学术交流变得越来越便捷。因此,可以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作为纽带,搭建各专业学术交流平台,联合区域内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共同建立专业论坛,建立医疗联合体内继续医学教育共享平台[10],增进交流。将讲课教材、视频等在论坛上进行共享,也可以通过论坛征集本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以及亟待解决的专业问题,确定继续教育项目举办主题,提高项目内容的针对性。

3.4严格执行考核,建立奖惩机制

建立并完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不仅作为优秀项目评选的依据,还要与科室综合目标考核挂钩。对严格按照规范组织实施的项目、学术影响力高的项目,应给予经费、政策支持,争取进一步扩大影响;对未能按期举办的项目,或举办后未及时填报项目执行情况、上交项目举办考核材料的项目,则其项目负责人暂停申报1年;在实际举办时,2个或2个以上项目联合举办的,如需继续申报,则将项目合并为一个项目进行申报。

4小结及启示

随着继续医学教育的不断发展,项目管理应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进行转变,项目举办数量的多少不能真正反映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在项目数量不断增加、举办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如何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形成管理规范、优化管理流程、采取合理的管理方法、完善奖惩机制来确保继续教育项目的举办成效,已成为目前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在此基础上,建立继续教育项目的长效机制,搭建学科交流平台,形成继续医学教育品牌。

作者:汤杨 朱滨海 唐大龙 童斌 冯湘雨 占伊扬 单位: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科教发(2012-85).[EB/OL].(2012-12-31).

[2]马真.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J].医学教育探索,2009,1(8):7-9.

[3]申翠华,尉真,房兆国.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J].继续医学教育,2004,18(3):175-177.

[4]高萍,张永,马国平,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过程管理[J].浙江临床医学,2012,14(3):360-361.

[5]钱农,高寒,何晓鹏.医学继续教育项目的管理和档案的建立[J].中外医疗,2009,28(34):115.

[6]王林,贺加.医学教育资源配置影响下的英国医师队伍结构变化趋势[J].中国社会医学杂志,2015,32(1):21-22.

[7]赵沛,汤杨,虞海平,等.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品牌化发展的思考[J].中华医学教育探索志,2014,13(5):501-503.

[8]牛云松,扈长茂,刘成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J].医院管理杂志,2002,9(6):532-533.

篇4

实际工作中我们深深体会到,新农村建设离不开示范引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增加资金投入,高标准推进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是我市新农村建设的一大亮点。

以片带面,示范区建设重在示范

我市重点推进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片以市域内“四横三纵”(成都至青城山旅游快速通道、彭州至青城山、聚源至青城山、蒲阳至中兴四条横向道路和成灌高速、成郫灌干道、成灌快速通道三条纵向道路)骨干道路为轴线,覆盖两侧各一公里范围的集中连片农村地区,总面积达11万亩。示范片涉及5个乡镇、26个村、23520个农户家庭共70269人,在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示范片是立足特色资源,加速转变发展方式的展示区。都江堰市是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和品牌优势。我市地处岷江上游,雨量充沛,空气清新,气候宜人,所产粮经产品品质优异。通过在示范片实施以“四大基础工程”为抓手的新农村建设,对我市加速构建以特色资源为依托,以生态保护为前提,自然人文和谐的产业体系,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示范片是统筹城乡发展,辐射带动广大农村的核心区。目前,整个10万亩现代农业集聚区将由上海投入5亿元,并吸引带动灾后重建、土地整理等各类资金投入超过30亿元,集中打造成为灾后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样板区。其中,示范片投入将超过20亿元。处于示范片内的青城山镇是四川省小城镇建设示范镇;石羊镇镇域内万亩川芎基地已列入“四川省100个特色效益农产品基地”;崇义镇是我市与上海共同打造的设施农业示范区和农产品物流基地;胥家镇已规划建设了亚洲最大的万亩红阳猕猴桃出口基地。示范片的建设,必将对我市全域纵深推进新农村建设产生示范和引领作用。

统筹推进,新举措开创新局面

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我们通过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开创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坚持科学规划,加快建设新型农村。突出规划龙头地位,将新农村规划纳入城乡一体化视野,汇集全球10家顶级规划设计联合体的先进理念和优秀成果,编制了新农村建设规划。在规划编制中,突出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四性”原则,引领高水平的新农村建设。按照“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部署,我市对示范片内1.5万余户农户实施了住房重建。在加快农户自建住房的基础上,我市还将林盘整治、土地综合整治与农村住房重建紧密结合,加快推进全市205个农民集中居住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其中示范片内共规划建设集中居住区91个。

篇5

第一条为加强公费医疗管理,健全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费医疗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实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公费医疗管理工作中,坚持积极防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含中央驻我市)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个人和各级各类医疗单位。

第四条本办法由市卫生事业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区、县(市)的卫生、财政部门应把公费医疗工作交由医疗单位管理,实行医疗费同个人挂钩,超支部分由财政、定点医院、公费医疗享受单位按比例分担。

第六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积极做好疾病防治工作,保证公费医疗制度的正确实施。

第七条享受公费医疗的个人及其所在单位,都有义务遵守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不得利用职权搞特殊化。

第二章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及经费开支范围

第八条下列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一)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二)各级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三)在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属于国家编制的基层工商、税务人员。

(四)各级工会在编的脱产人员,以及由区、县(市)以上工会领导机关举办,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五)经批准因病长期休养的编外人员,长期供养和待分配的超编制人员。

(六)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残废军人疗养院、荣军院的革命伤残军人。

(七)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在军队工作没有军籍的退休职工。

(八)不享受公费医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符合国务院退休办法,且退休后由民政部门发放退休金的人员。

(九)国家正式核准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军事院校)计划内招收的普通本科专科在校学生、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自费、干部专修科学生)和经批准因病休学一年保留学籍的学生,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因病不能分配工作在一年以内者。

(十)享受公费医疗的科研单位招收的研究生。

(十一)享受公费医疗单位招收的在编制的合同制干部、工人(不含劳保福利实行统筹办法的合同制工人)。

(十二)县以上编制部门批准列为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拨款开支工资,在聘用期内的合同制干部。

第九条下列费用可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

(一)在指定医疗单位就诊的医疗费(含床位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手术费等)。

(二)因急症不能赴指定医疗单位就诊,在就近区级以上医院就诊的医疗费(报销时须持急诊病志和诊断书,并只报销急诊首次医疗费)。

(三)因公外出或假期探亲,在当地医疗单位就诊的医疗费。

(四)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恢复期,进行短期疗养或康复治疗的,经原治疗单位建议,所在单位同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费;非手术或非危重病恢复期,进行疗养或康复医疗,经指定医院建议,所在单位同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费。

(五)符合规定转往外地就诊的医疗费。

(六)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

(七)因工负伤、致残的医疗费。

(八)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所需费用,按公费医疗经费负担50%,单位负担30%,个人负担20%的比例报销。安装进口人造器官的费用,应持定点医院的证明,比照国内相似类型人造器官的最高价,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其费用超过部分,按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安装进口人造器官费用报销问题的复函》规定执行。

(九)定点医院的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除外),镶牙费(50%),经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和定点医院同意所设家庭病床的建床费,计划生育、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工伤人员的普诊挂号费。

第三章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设立由政府负责人以及卫生、财政、组织、人事、医药、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以卫生部门为主,统一领导各级公费医疗工作,并设置办事机构,配备相应编制的专职管理人员。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的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宣传国家有关公费医疗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本地区公费医疗工作的计划、统计、调研、预测和组织协调。

(三)对本级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和人员的范围及资格的审核。

(四)负责本级公费医疗经费预算的编制和经费的管理使用,并向主管部门编报公费医疗经费决算。

(五)对下级公费医疗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

第十一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各医疗单位,应设立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其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公费医疗制度、规定。

(二)组织、领导医院公费医疗各项具体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本院公费医疗管理措施。

(三)监督、检查本院对公费医疗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公费医疗经费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医院应向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定期报送执行情况报表。

第十二条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应设置公费医疗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其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公费医疗制度规定,并具体制定本单位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二)按规定定期向同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通报享受人数和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情况。

(三)管理本单位涉及公费医疗的其它事宜。

第四章公费医疗管理

第十三条公费医疗享受单位的管理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公费医疗管理及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接受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的监督与管理,按规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三)不得擅自扩大公费医疗享受范围。

(四)办理《公费医疗证》,按时报送《公费医疗执行情况报表》,与医疗单位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结算公费医疗经费。

(五)积极开展健身体育活动;总结本单位公费医疗管理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四条公费医疗享受者,应自觉遵守公费医疗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将公费医疗证、转诊单转借他人使用,不得自行涂改处方和检查申请单等医疗文书(经办医生涂改医疗文书要加盖印章,无印章的无效)。不得出卖药品或以药易物。

第十五条公费医疗门诊和转诊的管理任务是:

(一)各医疗单位应认真查验公费医疗证(包括有效期凭证)和转诊介绍信,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按规定认真书写病志,坚持医疗用药原则,使用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公费医疗复写处方和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并单独装订管理。

(二)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会诊小组,对诊断及治疗方案已明确或本院本地能治疗的病人,不得转诊;若因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或疑难重症需转诊的,由会诊小组提出转诊意见,在转诊介绍信(或病志)上注明转诊科别、日期,要转往对口的上级医院治疗,不得转往下级医院或个体、联合体医院。需转外地治疗的病人,按省有关规定办理。外转病人在明确诊断后,原则上回定点医院治疗。

(三)转诊介绍信限一次一个月有效,精神病、肺结核病等慢性病,可适当延长三至六个月,若因病情确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给转诊回单。

第十六条有条件的医院可设公费医疗病房,实行门诊、住院的系统化管理。

第十七条公费医疗专、兼职医生,应坚持医疗用药原则,认真执行辽宁省《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并遵守下列限额:

(一)做CT、核磁共振等100元以上的特殊检查,须经院会诊小组同意,报主管院长批准(急诊除外)。

(二)处方限量:普通门诊处方三日量,急诊处方二日量,一般慢性病七日量;肝炎、结核、精神病等特殊疾病一个月量;出院带药一般七日量,慢性病二周量。

第十八条需住疗养院和康复医院的病人,原则上不出本市或本省。

第十九条孕妇在“建卡”医疗单位进行产前检查时,因该医疗单位设备所限而不能做的检查项目和所需的药品,必须回定点医院检查、取药。

第二十条异地安置的人员应在当地就近指定一个医疗单位就诊,报销时须附病志和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急诊患者在非定点医疗住院或观察超过三日者,由单位或病人家属在二日内(区、县(市)五日内),凭急诊住院证明,到定点医院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公费医疗经费指标,按财政隶属关系由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并适时调整。各单位不得按拨款标准把经费包干给个人。

第二十三条市直单位必须与市属医院建立定点医疗关系,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并共同遵守协议内容。市直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分别情况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无医疗条件的单位,医疗经费按年人均定额400元拨给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各50%,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

(二)有医疗条件的单位,医疗经费由单位自管。

(三)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医疗经费按年人均定额100元包干使用。

(四)医疗院所按年人均定额26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四条市直单位的公费医疗标准,由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财政局核定后,按季度拨给各管理单位,年终按以下三种办法结算:

(一)经费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结余留用,超支共担”的办法。超过年人均定额部分,按财政、享受单位、定点医院分别为5:2.5:2.5的比例分担。

(二)经费由单位自管的,如有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若超支则由单位自行解决。因特殊情况超支过多,本单位无力承受的,应在下年度一月五日前将超支原因写出书面报告,送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核并酌情处理。

(三)经费由单位包干的,结余转下年度使用,超支不补。

第二十五条市直单位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以医院为结算中心,职工门诊就医实行现金看病,住院由单位垫付,凭复写处方、专用收据回单位报销。单位每月到定点医院结算一次医疗费,医院每季度到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预结算一次超支经费,年终进行清算。

第二十六条就医职工,当年发生医疗费在6000元以内(含6000元),个人负担医疗费的10%;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个人负担医疗费的5%.若报销后个人负担仍有困难,由所在单位补助,从福利费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自管单位和包干单位在定点医院现金看病,也必须按第二十六条规定与个人挂钩,凭专用收据、病志和复写处方副页回单位报销。

第二十八条工伤(含职业病)、节育支出的医疗费,持劳动、人事、计划生育等部门证明据实报销(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管理的职工,应到定点医院登记备案)。但此期间治疗与工伤、节育无关的疾病,仍应负担10%的医疗费。

第二十九条未享受干诊待遇的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相应等级的工残人员,现金看病,凭《革命伤残军人证》、《离休证》、《工残证》,医疗费据实报销。

第三十条新调入职工从起薪之月起,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办理《公费医疗证》;调出职工从调出之月起,停止在该单位的公费医疗待遇,收回《公费医疗证》,并结算医疗经费。

第三十一条公费医疗结算年度为当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非本年度内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第三十二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人员,应经常监督、检查本院和所承担享受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与享受单位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并做好防病治病、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十三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应充分发挥医院参与公费医疗管理的作用。医院因加强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支出而造成经济上短收的,财政部门要视财力可能,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四条市卫生事业管理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除每季度对定点医院和享受单位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和审计外,还要不定期地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奖励模范执行公费医疗政策规定成绩突出的定点医院、享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违反公费医疗管理制度的,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区、县(市)、中央驻沈机构,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和个人负担比例。

篇6

“行政推动,市场运作”是江苏省广电网络整合的原则。一、由政治资源的优先整合来撬动传播资源的整合。江苏整合实践中的亮点之一是在全省广电信息网络整合领导小组指导下,由领导小组指定代表、各市对网络资产拥有所有权的单位授权代表、省级投资主体的授权代表三个方面共同组成广播电网络合并重组委员会,这样网络整合的决策及其执行由某种形式的法人联合体承担起来,省、市各利益主体之间的沟通渠道更为畅通,有效地排除了政事不分、管办不分、台网不分体制藩篱的消极影响。二、统一资源整合的经济学杠杆。通过确立收益现值法在价值评估中的中心地位,奠定各产权主体认知各自利益的共同基础;通过统一收益率贴现法的设计运用,为妥善处理省广电总台及业外资本与各市广电网络产权主体之间的关系找到了一条合理的途径;折现率和资本化率的运用为在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将现行政策允许的非经营性资产顺利地转化为经营性资产提供了会计实务创新的抓手。三、通过政策创新实现新层次上的利益关系平衡。这些政策创新的共同特点就是着眼于谋求整体的长远利益,有原则地向地方利益倾斜,以局部与眼前利益的让步,换取各产权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对整合的支持,赢得整合的时间。(据李向阳于《视听界》2009年第3期)

五大步骤确保制播分离顺利进行

步骤一:整合内部资源,做到“内容+渠道”无缝捆绑。只有这样,制播分离后才可能真正发生质变,这是所有民营公司无法做到的,也是网络新媒体无法涉足的。步骤二:放大已有制播分离的成功经验和探索途径。树立内容产品和制作队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观念,从而使内容生产更加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实现与市场和资本的对接。步骤三:并购、组建新的跨地域、跨媒体、跨行业现代传媒制作集团。应该在目前全球经济萧条,某些国家、地区和企业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看准时机进行买进、兼并,组建新的“三跨”现代传媒制作集团。等到经济回暖时,我们的实力和品牌将大幅增强。步骤四:用活政策和解决好制播分离团队的激励机制。可以在不违背广电行业行政管理制度和事业发展办法,不使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用活一切有利于节目生产制作的政策,实行制播分离团队管理层执股等激励机制。步骤五:对于已有的制播分离运作项目或者创意,制播分离的节目制作公司可以实行“竞标制”;对于个别特殊项目,制播分离的节目制作公司可以“发包”指定给有实力的优秀制作团队;对于来自频道以外制作团队的创意节目和外来节目,可以让其在地面频道尝试进行试播制,或邀请有关专家、观众代表乃至民间草根大众先行审看,有市场空间和潜力的方准播出。

(据汤集安 李立影于《传媒》2009年第3期)

类型化:广播的市场突围之道

相对于以节目内容区分的专业化广播,类型化广播是按照类型人群的需求、收听时间、接受方式进行格式化节目编排,实现多频率的交叉覆盖,是中国广播在专业化广播发展基础上的市场突围之道。

目前,广播的类型化发展还面临不少问题,首先是广播媒介经营空间的局限性非常明显,其次是广播行业结构存在体系割裂、角色混合和产业体系不完整等问题,第三是类型化广播自身存在节目资源缺乏、频率资源短缺、经营链条散乱等缺陷。要有效地推进类型化广播的发展,就必须实施整合、精深、拓展三大战略,实现空间突破、结构调整和完整产业链的构建。所谓整合战略指的是产业链、经营环境、营销与品牌推广的整合举措。经营环境整合,需要在类型化广播及其附属母媒体之间形成局域的或全国的广播传播网络、节目生产流通网络、广告营销网络,以打破条块分割壁垒,拓展市场空间,提升生产、经营要素的市场化供给能力。所谓精深战略是指要精心细分市场,深度开发市场,深入推进类型化广播子群体的发展。其中,推行主持人中心制,注重受众调查使节目“适时随动”,在深度细分受众市场的过程中拓展市场等等,都是实施精深战略的重要举措。所谓拓展战略是指从节目样态、经营理念、动作思路等多个角度、多个层次营造新的类型化广播形态的整体战略。这一战略的重点是适应媒介融合时代数字化、互动性、参与性、多样性趋势,重构产业链,实现环节、受众、平台、地域、经营等多维度扩张。

(据罗以澄于《中国广播》2009年第3期)

借助热点

增强经济报道的知识性

经济报道能否在变化的经济环境中引导公众扩充经济知识面,从而更好地理解经济形势,打理个人财富?一、梳理历史,强化经济热点的纵深感。经济问题和经济现象通常不会是突然出现的偶发事件,因此在对一些经济热点进行报道时,不仅要尽可能还原其本来面目,还要搞明白其前世今生。二、中外联通,增加经济现象的对比度。中国市场经济中许多正在或即将发生的事往往在发达国家反复出现过,适当进行国际同类情况对比,等于从空间上打开思路,既普及了经济知识,更有利于解疑释惑。三、定量定性,注重经济分析的逻辑性。经济报道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准确,而准确的基础首先是定量,然后才是定性。不少经济报道对于定量的理解与应用不够,尤其不太善于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往往出现两种极端的报道类型,要么满篇经济数字,没有很好的分析、梳理,看似专业,实则混乱;要么从头到尾的观点和分析,没有论据,没有数字和事实支撑,看似深刻,实则空洞。

(据何刚于《中国记者》2009年第5期)

财政部出台管理

广电节目无线覆盖

专项资金的新规定

财政部近日制定并印发了《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为支持构建以地面无线覆盖为基础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免费收听、收看中央广播电视节目,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可持续发展而建立的专项补助资金。办法规定,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相关台站人员经费、机房及周边环境整治等基本建设支出,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范围以外的发射系统及其附属系统设备更新改造、维修、运行维护以及办法使用范围以外的其他支出。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要及时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办法强调,对于未按规定使用或将专项资金截留和挪作他用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回违规资金,根据情节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消息来源:新华网)

广电蓝皮书公布

去年广播影视业发展状况

5月18日,《2009年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报告》在北京。报告指出:2008年,全国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为95.96%、96.95%,全国有线广播电视用户达到1.64亿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4527.86万户,付费数字电视用户449.34万户,分别比2007年增长了7%、68.57%、156.19%。在产业发展方面,2008年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总收入为1667.21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0.49%。其中,广播电视产业收入1350.04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9.54%,增速较前两年有所提升。《2009年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报告》是国家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编写的第四部广电蓝皮书。

(消息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颁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2009年5月20日起施行。根据新标准,医疗器械广告中涉及改善和增强内容的,必须与证明文件中的适用范围完全一致,而且不得出现表现性器官的内容。报纸头版、期刊封面,电视台、电台在早上7点至晚上10点之间,不得含有上述内容的广告。新标准同时要求,此类广告不得在未成年人出版物和频道、节目、栏目上,不得以儿童为诉求对象,不得以儿童的名义介绍医疗器械。(消息来源:《京华时报》)

国内首家体育资讯网络电台正式开播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巅峰体坛网络电台()5月18日正式开播,这是国内第一家体育资讯网络电台。巅峰体坛网络电台集传统广播节目、在线互动点播、精美图片、视频节目等各种媒体形式于一身,提供全方位、新形式的在线资讯及互动内容。该网络电台第一阶段每天直播4个小时,从上午9点到下午1点。(消息来源:国际在线)

湖南卫视在香港开播国际频道

5月20日,湖南卫视国际频道在香港正式开播。据湖南电视台台长欧阳常林介绍,湖南卫视国际频道整合了湖南广电旗下的所有节目资源,内容重新编排,以娱乐节目为主,实现全天24小时播出。另据欧阳常林透露,湖南卫视国际频道将率先进入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等地的主流电视网,之后还将在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越南、日本、韩国等国入网播出。(消息来源:人民网)

重庆卫视全面改版打造“英雄”品牌

5月23日开始,重庆广电集团对电视卫星频道进行全新改版。此次改版重庆卫视着力打造“英雄”品牌,深度发掘本土文化,观众将欣赏到大批“重庆味”十足的本土英雄题材电视剧。重庆广电集团总裁李晓枫透露,2009年集团拟投入4亿元拍摄电视剧,并陆续推出《江姐》《卢作孚》《雾都魅影》《闯夔门》等本土英雄题材电视剧,此次改版将于8月底全部完成。

(消息来源:中国记协网)

江苏城市频道《南京零距离》改版升级

5月1日,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电视地面频道――城市频道《南京零距离》正式改版升级,栏目名称改为《零距离》。升级后的《零距离》提出“民生新闻3.0”的概念,并把民生新闻的历程大致分为三大阶段:1.0时代,将镜头对准普通人群,用一种平民的视角,给电视观众以全新的感觉;2.0时代,注意提升节目的品位与导向性,增加正面报道和主题宣传的比重;3.0时代,把电视和网络进行有效结合,实现电视与电视观众的全方位交流、互动。

(消息来源:《中华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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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自主创新,增强集群产业转型发展动力

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县财政立足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研发和创新的投入,确保科技事业经费投入在县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自2005年以来,全县累计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1亿元。用于科技事业发展,年均增长23.4%。同时,认真落实关于促进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以及装备投入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府科技经费的“四两拨千斤”作用,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绩效,在浙江率先实施对企业研发投入给予贴补,引导企业建立以产品开发求生存、以技术创新谋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出台《玉环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贴息办法》,引导企业提升工艺装备水平。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2007年,全县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投入5.92亿元,同比增长171%;其中研发经费投入2.74亿元,增长247.9%。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围绕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立足“借脑借智”,积极构筑创新平台。坚持“共建、开放、协作、共享”原则,围绕重点产业和优势技术领域,依托大院名校的科技资源优势,建设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组织国内外专家对汽摩配、阀门水暖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着力解决制约传统产业升级的共性和关键技术问题。截至目前,政府方面,全县已经建立武汉理工大学玉环技术转移中心、浙大台州研究院汽摩配研究所、重庆汽车研究所玉环分所、高校(院所)玉环联合研究院、中国家庭水系统产业研究基地五大平台,并参与浙江省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科技服务平台共建:企业方面,全县规模以上企业成立了130多家研发机构,覆盖所有的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占到规模企业总数的14%。其中省级研发中心14家,与高校院所共建创新载体35家。通过科技创新平台的构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增强。目前,全县有11家企业主持或参与18项国家标准(包括行业标准)制定。2007年,每万人专利授权量达16.7件,发明专利授权量和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数均占到台州市总量1/3,专利工作进入浙江前10强。

精心筹划科技合作活动。按照“贴近产业、注重实效、整体推进”的原则,每年通过举办科技合作周等系列活动,邀请全国各地高校院所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技合作,集聚技术和人才等创新要素。2006年以来的三次科技合作周活动,全县累计有1900多家企业与国内65所大院名校、400多名专家教授进行科技合作、项目对接,共达成合作项目和意向项目258项,其中立项实施97项,合作金额达2.11亿元:有近2000多人次的大院名校科技人才为企业直接或间接服务,累计近200项科技成果在玉环转化。

大力推进品牌创新。坚持把品牌建设作为推进自主创新及其成果产业化的重要环节,出台《玉环县“十一五”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和《推进质量兴县,建设品牌大县的实施意见》,引导企业扎实做好商标、质量、管理等品牌基础工作。鼓励品牌兴业,逐步实现由仿牌贴牌生产为主向创牌、创名牌转变,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截至目前,全县拥有驰名商标6枚、省级著名商标19枚,中国名牌产品3个、国家免检产品21个、省级名牌产品24个,国字号产业品牌基地9个。2007年全县省级以上名牌企业创造产值187.8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26%,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40.2%。

二、推进结构调整,增强集群产业转型发展活力

明确产业转型发展扶持导向。制定实施《玉环县工业性投资导向目录》,明确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方向。重点做强做优支柱产业,推动汽摩配向总成和系统发展,阀门向水暖和工业阀门延伸。2007年,全县汽摩配和阀门分别实现产值223.84亿元和180.5亿元,合计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6%,实现有市场必有玉环汽车零部件的格局,中低压水暖阀门产品占到全国同类产品的50%以上市场份额。做大做强机床制造业、船舶制造业以及药械装备等新兴产业,做精做专家具、眼镜配件等传统产业。在此基础上,围绕完善新型工业化评价体系,建立完善以“亩产论英雄”的导向机制,每年调整县百强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评选办法。突出亩产、税收、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等指标,统筹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并对评上县百强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企业和业主每年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构筑产业集聚升级平台。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发展潜力和现实基础,按照规模集中、产业集聚的原则,从编制《玉环县工业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人手,统筹安排主导产业的升级空间、传统产业的发展空间、新兴产业的创业空间,建立功能互补、梯级发展的工业功能区布局。提高工业转型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方面,出台《关于加快工业功能区建设意见》等政策,规划发展滨港工业城和漩门工业城等9大特色工业功能区,总规划面积6.4万亩,实际可利用面积4.72亩。制定出台《玉环县工业功能区企业落户用地管理办法》,运用土地供给引导和优化投资结构。在引导大中型企业人驻工业功能区同时,着力优化企业间的协作配套体系,构建科技创新与产业集聚互动发展的有效机制,巩固主导产业的核心地位与作用,创建分工高度专业化、技术高新化和生产生态化为特征的产业集群发展新模式,构建大项目一大企业一产业链一产业集群的框架,形成大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配套合作,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形成系列配套的产业链及优势互补的企业集群,

促进“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升级。另一方面,围绕产业布局的合理、污染的防治和环境的优化,改造和整合工业小区。并出台《关于鼓励工业标准厂房建设的意见》,鼓励村级集体组织以及其他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建设工业标准厂房,引导小企业人驻,有效改变村级工业发展“村村点火、家家冒烟”的生产布局。同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筑设计、同一公共设施配套、统一物业管理”的标准,探索建设小区化公寓式的企业联合体,打造立体型、多层次、梯度化的新型空间布局体系。提高集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截止2007年底,全县工业功能区累计开发面积2.5万亩,完成投资415亿元,落户企业1209家,建成建筑面积967万平方米;全县累计建成工业标准厂房34.8万平方米,入住小企业近200家。

着力推进企业制度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引导上规模的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加快形成多元的产权结构、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的决策机制。目前,全县公司制企业达到4900多家。同时,我县把企业上市直接融资作为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按照“不因上市而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出台专项扶持政策,着力推进企业组织结构创新。继中捷、苏泊尔上市之后,去年以来有12家企业开始上市的前期准备工作,其中3家进入辅导备案,1家上报国家证监委。此外,还出台鼓励企业联合发展政策,引导中小企业接受行业龙头企业的辐射与整合,实行统一品牌、统一检测、统一维修网络、集团采购,或以其他不同形式组建集团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促进产业集聚。

三、推进开放合作,增强集群产业转型发展国际竞争力

全力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谋求产业分工对接,加强引进技术、经验和人才。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与大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的合资合作,加快引进一批关联度大、集聚度高、带动力强的工业项目。截至目前。全县引进的外商投资企业有130多家。外商投资累计实际到位资金超过4.5亿美元,其中有5家世界500强企业在玉环投资创业。

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积极引导企业调优出口产品结构。重点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值、高税收的“三高”出口产品。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提高服务贸易的市场份额。鼓励企业增加先进技术装备和大宗资源产品进口。促进进出口结构优化。积极实施市场分散策略,鼓励企业在保持市场优势的同时,加大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统一组织企业参展,其中县政府对每个行业指定安排的1次国外、2次国内展览予以补贴,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2007年。全县实现进出口20.84亿美元,其中自营出口19.73亿美元;今年上半年,全县进出口总额12.62亿美元,增长39.1%,其中自营出口11.87亿美元,首次列浙江省第10位,增长37.1%,外贸依存度达到66%。此外,还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发展境外实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同行业高端企业嫁接,争取向国际产业链上游攀升,努力在参与国际竞争中提升本土经济。目前,我县在境外投资项目有22个,投资额3158万美元。

加强区域交流合作。构建有效的对接平台。主动融入长三角,参与山海协作和南北协作,加强区域创新人才、科研设备、项目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

四、推进节能减排,增强集群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篇8

[关键词] 南京市;保障房建设现状;分析;建议

[中图分类号] F299.21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我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的发展。

二、保障房的发展历程

南京市政府紧跟国家政策,根据中央要求、部署,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先后颁布并实施了更细化的规章制度:《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根据这些规定,初步建立起住房保障体系,并解决了少部分人的住房问题,效果初显,给民众带来希望。尤其是在2007年后,保障房建设工程上升为国家重点计划,南京市进一步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

2008年,南京收购4000套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2009年,南京计划实施迈皋桥创业园、岱山、花岗、江宁上坊四大保障房片区建设,并开始做项目前期准备。

2010年,南京启动四大地块1000万平方米保障房建设,并确保2012年竣工。

十二五期间,南京市将再启动丁家庄二期等6个保障房建设新项目,总建筑规模约1000万平方米共29万套,争取在2014年完成,力争解决100万人的住房困难。大体上要把占城市人口20%的家庭纳入到住房保障范围,切实改善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三、南京市保障房调查内容及结果

(一)南京市保障房概况

四大保障房片区总共建设8.2万套,各类保障房所占比例大致为:经济适用房38.1%,公租房32.4%,廉租房22.8%,其他6.7%。

(二)民意调查

为了解南京地区居民对保障房的看法,我们策划设计了一份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的内容是个人对于南京保障房重点建设对象的看法,第二部分是保障房对房价的影响,第三部分涉及保障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我们在南京城区不同街边随机发放了总计400张问卷,根据每个问题回答的情况,平均有效问卷为367份,有效问卷回收率91.75%。现将问卷调查结果整理如下:

(三)建设资源的获取

保障房建设资源需求量大而广,其性质又比较特殊,因此其相关建设资源的获取都有专门的渠道或规定,下面就最主要的两方面做简要调查报告:

1.土地。国家规定与计划:鉴于保障房有别于盈利性的商品房,为降低建设成本,保障房土地一般采用政府划拨方式取得。“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部将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要求政府优先保障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

实际情况:从土地供应看,土地都掌握在地方政府的手里。一块地,作为保障房用地的划拨出让价,与其作为商品房用地在市场上“拍卖”价相差巨大,地方政府显然很难无视这样的利益损失,同时这项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协调,因此供地周期比较长。少数地方政府还为完成任务,以经济适用房的名义划拨土地用以商品房开发等。

南京市也不例外,四大片区保障房总用地为9000多亩,是通过专门成立的南京市保障房建设指挥部和保障房建设发展公司多方协调与努力得来的。而计划待建的保障房项目规模比现在更大,土地需求更多,如何建立更为完善、合理的保障房土地供应措施还有待解决。

2.资金。国家规定与计划:总的来说,保障房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贴和地方政府筹集的方式投入,其中又以地方政府自筹为主。划分到具体上,不同的保障形式,实行差别化的支持政策。一是廉租房和政府投资的公租房,这是政府全包的。二是政府补贴的,包括社会机构、市场主体建设的公租房和五大类的棚户区改造。三是完全由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的,包括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从优惠政策的设计上,包括土地出让金免收、十项税收的减免政策、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费的免收政策,然后还有省级财政补助和市县财政补助,还有政府性基金的支持,金融机构其他筹资渠道的稳定的政策支持。

实际情况:资金问题无疑是制约保障房建设最大瓶颈,尽管中央制定了相关的制度,但是要想巨额资金真正到位,却是不易之事。南京市接到中央、江苏省下分的建设任务后,着手资金筹集时,可谓是困难重重,财政补贴十分有限,建设进度与全国各地一样一再延后,媒体纷纷质疑。面对这种情况,中央高度重视,继续加大补贴额度,并且鼓励各地方政府积极探索新的资金筹集方式。新成立的南京市保障房公司全部由国有资金注入,注册资金10亿元,相当于是政府投入了10亿元组建保障房建设的平台。此外南京市以区域新城的名义、保障房与商品房配建的方式建设保障房的思路吸引了全国社保基金会信托贷款30亿元,同时其他金融机构也在积极支持保障房融资的工作,加上自有资金,南京已投入了80多亿元到四大片区的建设中。

(四)保障房的建设质量管理

从调查情况看,和商品房的建设施工一样,保障房建设也实行招投标制度,与施工单位签订质量保证的相关合同,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并且在四大片区的保障房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站,由专人负责保障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因此,质量管理理论上还是很严格的。但是保障房建设是公益工程,盈利较少,这样便会产生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压缩工期等有害保障房工程质量的行为。例如,南京岱山保障房施工地使用“瘦身”钢筋、HDPE双壁缠绕管及配套橡胶密封圈等不合格建材。类似问题频频出现,保障房质量该如何保证还有待解决。

(五)南京市保障房的申请、退出机制

保障房主要面向三类群体:新就业人群、外来务工、中低收入家庭。具体申请条件见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同时政府也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情况,建议大家申请适合自己的保障房种类:中低收入的家庭适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适合申请廉租房与公租房。

综合各类保障房,在确认自己符合条件后,大致申请流程如下:

在这个过程中,有两个突出问题需要考虑:

1.公平分配。尽管南京市政府部门对于保障房申请有申请条件规定,以及严格的审批程序,但是这个过程属于人为操作,利益面前,违规现象难以避免。近段时间相关媒体纷纷爆出有钱人开奔驰宝马住保障房、保障房被出租的新闻。并且从我们的问卷调查结果看,政府的公平分配制度公信力偏低。而保障房是否保障了真正需要保障的人群,这还有待商榷。

2.退出机制。从房屋的所有权看:廉租房、公租房暂住者是不享有房屋所有权的;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有房屋所有权,但不能私自买卖,只能原价卖给政府。从使用者条件看:住房保障对象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或购置、租赁、继承、受赠其他住房的,应按规定退出。这是两项基本规定,但南京市还没有一套完善的保障房退出机制。

我们认为,现在不光建设是重点,退出、后期监管也应同时考虑,否则有可能造成保障房难以收回的局面,难以可持续发展,保障房便失去作用。

(六)保障房的价格以及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根据《南京市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宁政发[2010]185号)和《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低收入家庭政策性保障住房价格与租金管理的意见》(苏价服[2008]211号)有关规定,四大片区保障性住房在保持项目收支总平衡、保本微利、统一审核、统一定价的原则上,针对不同的用途和供应对象,实行差别定价,具体如下: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为5200元/m2,双困户供应价格为4420元/m2(按建筑面积计算,以下同),项目中供应对象为双困户家庭的保障房保障面积内的销售价格按项目价格的85%定价;限价房价格标准为7800元/m2;公租房价格为1600元/m2左右;简装廉租房月租金30元/m2左右。

南京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南京市计划推出公租房租金的阶梯价格,在保持低于市场租金水平70%的基础上,还将推出更便宜的公租房。公租房租金的实施市场价格的七折之后,公租房租金水平和廉租房的租金水平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以一套40平方米的廉租房为例,今年调整过后的租金水平为2.5元/平方米/月,一个月只要缴纳100元租金,如果是低保家庭或者特困企业的特困职工,还可以减免租金的70%,即0.75元/平方米/月,一个月只要缴纳30元。相比廉租房的租金,一套40平方米的公租房租金,按照同地段市场租金七折来推算,将在200元到300元左右。南京市住建委相关人士透露,公租房租金的阶梯价格将减小公租房和廉租房之间的落差。

价格上的确是比商品房少了不少,除了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保障房是否能够达到它的另一目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的发展?

综合市场人士、专家的观点,可以发现,各方对保障性住房的关注力度都在增加,多数认为房地产市场未来趋势的判断都和“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建设度密不可分,原因如下:一是市场土地供应总量是固定的,用于保障房的多了,用于商品房的必然减少,建设商品房的土地减少将会影响房价;二是保障房等政策性住房占住房总量的比例很小,目前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较小,但从长远看,这对房地产产业理性有序地发展有好处。

四、有关保障房的几点建议

(一)通过多种渠道缓解资金、土地供给不足

当下,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全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竞争性领域投资的主体力量,成为江苏省创新型经济发展的生力军。鼓励民间资本参建保障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建设资金的压力。这就要求,市场准入标准应“一视同仁”,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具体就是要放宽行业准入,落实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交通、天然气、电信、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的政策;减少准入限制,落实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的政策;加强政策支持,落实支持民间资本拓宽医疗、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社会事业及商贸流通、政策性住房等投资领域的政策。

事实上,地方政府手里能够自主支配的是土地,目前对吸引开发商参建保障房的新模式探索也都集中在了土地上。政府和开发商可以考虑联合开发,政府先划拨比较大的一块地下来,以较低的租赁金租给开发商联合体,由他们共同建保障房。再按照支出的比例,政府把保障房地块附近的地以优惠的价格出让给开发商联合体中的个体,供他们自主建立商住楼宇。

(二)齐抓共管,保证质量

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不仅仅强调政府的责任,也强调所有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对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实现“齐抓共管”的监管模式。

对于政府而言,需要完善质量监管体系的法规、制度和措施,使监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针对在保障性住房别严重的偷工减料情况,制定“偷工减料必重罚”措施。打破以往工程质量阶段性检查惯例,采取日常巡查与拉网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实行不间断监管,确保对所有工程每周至少巡查一遍。同时,建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系统网络图,将建筑工程划分责任区,落实划片包干责任制,严格实行“网络化”监管。对于建设单位而言,需要转变监管观念,强化自身的监管职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向委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变由第一和第二层次的被动监管为本身的主动监管,提高工程质量监管的积极性。企业要发展壮大,质量是依托的重要基础,因此,要强化宣传质量是生存的根本理念。同时优化自身管理,实行人性化管理;制定相应方案,预控在先。

(三)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公开公平的准入与退出机制

目前的收入评价体系并不完善,单纯依靠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的制度并不能保证其可信度。从实行住房保障制度的国家看,保证准入资格不出偏差的基础,是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个人信用体系和住房档案,而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部门来判定家庭的收入标准和财产标准,这应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应尽快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一是统一个人信用档案标准,建立个人基本账户制度。个人信用档案是反映个人资信状况的信息集合,包括个人基本资料、经济信用资料、个人的社会信息及特别记录三个方面的内容。二是建立个人信用资信评价机构,对个人的信用程度进行评估。通过个人信用资信机构对个人申报的收入进行审核,同时,对个人及其家庭收入变动情况跟踪调查、及时反映,并进行个人及家庭经济信用评估。三是充分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加快电子化建设,将个人信用档案纳入计算机管理,逐步完成跨行业、跨系统、跨地区联网运行,实现信息共享和及时沟通。四是强化诚信教育和社会舆论监督,促进信用机制的形成。建立了个人信用制度,个人收入状况就能较为轻松的掌握,从而为住房保障准入与退出机制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此外,应成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定期复核、回访保障家庭,充分发挥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以及社会的力量,对个人及家庭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监管。

(四)严格控制分配,减少违规现象

1.保障基本。住房保障是政府提供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通过提供小户型、齐功能、质量可靠的保障房和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改善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并为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稳定居所。

2.公正程序。准入、审核、轮候、分配、退出等方面的程序要严格规范,对保障房申请人、入住者的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全面审核、动态监测,使所有符合条件者都能公平公正地参加申请、轮候和逐步获得保障房。完善纠错机制,堵塞漏洞,使不符合条件者能够及时清退。同时各类程序又要尽可能简便,惠民便民。

3.公开过程。全面公开透明,是保障房公平分配的“试金石”,要坚持阳光操作,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全方位监督,做到全过程公开。

4.对保障房申请造假实行严厉的处罚。一旦发现有保障房申请造假行为,申请者不仅会被取消资格,还会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甚至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实质性的追究与惩罚机制,是申请者的违法违规成本加大,从而起到了净化市场的作用。

5.按规定退出。保障房分配以后,要实时、定期的回访,并在一段时间后重新申报。严格的核准保障房对象经济状况,鼓励收入改善的家庭购置商品房。对那些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或购置、租赁、继承、受赠其他住房的,应按规定退出。对在规定期限内未退出保障性住房的,可以通过提高租金等方式实现退出。对拒不退出的,应强制执行。

(五)改善物业管理质量和水平

改善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现状,政府可从如下几方面入手。一是作为带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宅,政府应对其物业管理企业的税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低税率或者减免某些项目的税收。二是由于业主的特殊性,保障性住房小区收费标准不可能大幅上调。因此,政府应在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规划阶段作出规定,为后期物业管理企业设计建造部分经营用房,以保证物业管理企业利用经营用房的收入来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三是强调民主意识,在条件具备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建立一个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沟通平台参与小区管理,行使业主对小区应有的监督权。四是制定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做好在业主中宣传和普及的工作。

五、结语

目前我国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给许多人的生活带来困扰,因此,保障房的建设迫在眉睫。南京市政府和建设单位,抓紧工期进度,完善在建保障房片区配套建设、环境改善的同时,加快新一轮保障房项目规划选址和开工建设准备,确保如期实现“十二五”保障房建设目标任务,兑现政府向全市人民做出的承诺。与此同时,不能忽视日益凸显的资金不足、违规分配、物业管理等问题的解决,对社会的未来发展有所预期,促进保障房的可持续发展。

[参 考 文 献]

[1]时旭.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的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1)

[2]苏典.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及对策[J].西部大开发·中旬,2011(6)

[3]陈小安.保障性住房建设亟需解决的几个问题[J].特区经济,2008(6):150-151

[4]陈颐.发展“政府公房”,健全住房保障[J].学海,2007(5)

篇9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实施《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推动企业自主创新

(一)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应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所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研究开发实际支出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超过5%的企业,可由企业纳税关系所在地政府从企业贡献中拿出部分资金给予奖励。

(二)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单独管理,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企业购置软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最短可为3年。

(三)企业建立的省级以上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口规定范围内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经税务部门审定,其科技人员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据实扣除。

(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严格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可由企业纳税关系所在地政府给予一定的科技创新补贴。

(五)用于出口产品技术改造贴息以及出口产品研发贴息的省配套资金,重点补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各市对当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给予一定的专项补贴。

(六)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中小企业采取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对加快创新成果转化给予政策扶持。

(七)政府利用专项资金、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与产业化。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省级分支机构及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对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发放贷款。对“十一五”期间科技项目贷款年递增20%以上的银行,经考核后,由省财政每年按新增科技贷款余额的1%给予风险补贴。

国家开发银行在我省分支机构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授信额度,以统贷方式向有借款资格和承贷能力的各类科技创新载体发放中小企业贷款。

(八)改善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支持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稳定的银企关系。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促进各类征信机构发展。

鼓励社会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立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和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担保机构可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偿债准备金,按不超过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推进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试点。支持保险公司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中断保险等险种,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保险服务。

二、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

(九)建立推进产学研结合的协调机制。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同企业、科研机构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紧密型合作关系,共同培养创新人才,联合开展创新活动。具有产业前景的共性技术研究项目,特别是应用性较强的项目,要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联合申报。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中设立面向企业创新人才的客座研究员岗位,选聘企业高级专家担任兼职教授或研究员;支持企业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设立研发岗位。支持企业为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围绕产业发展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服务。

(十)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的项目,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组建的技术平台。对由企业主导创新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国内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落户我省的重大合作项目、省内企业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建的产学研联合体,省相关科技计划优先给予支持。

(十一)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实施省及省以下政府科研项目形成的职务成果,自项目验收之日起第一年内,鼓励和支持项目承担单位实施转化;第二年开始,对未实施转化的项目,由下达部门责成项目承担单位将该成果交省内技术产权交易机构挂牌转让。

(十二)以股权投入方式进行成果转化的,其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该成果所占股份20%的股权;以技术转让方式将成果提供给他人转化的,其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转让所得的税后净收入20%的收益;自行实施转化或以合作方式实施转化的,在项目盈利后3-5年内,每年可从实施该项成果的税后净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

(十三)“十一五”期间,省财政继续安排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不断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引入风险投资机制,多渠道投入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各地应在财政预算内安排一定数额的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十四)经批准的转制科研机构,从转制之日起或注册之日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科研开发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5年期满后,经审定可再延长2年。

三、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十五)凡由国家有关部门和省核准或使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确需引进的重大技术装备,由项目业主联合制造企业制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作为工程项目审批和核准的重要内容,经审批(核准)后实施。将通过消化吸收是否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列为对引进项目验收评估的重要内容。

(十六)将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先进装备和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范围。建立由项目业主、装备制造企业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重大装备保险机制,引导项目业主和装备制造企业对国产首台(套)重大装备投保。承担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再创新项目的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十七)对重大装备引进以及属于省重点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由省有关部门集成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以及产业研究发展专项资金等政府计划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十八)鼓励和支持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凡设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并经省有关部门确认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期满后,属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延长三年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依法审批设立的外商及港澳台商研发机构,其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经省技术市场管理机构认定,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暂免营业税;上述机构向国外境外购买专利权、专有技术等,其中技术先进、条件优惠的,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可向有权国税部门申请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鼓励科技型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政府给予资金扶持。

四、鼓励和支持科技创业

(十九)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应建立适应不同性质科技工作的人才评价办法。凡面向市场的应用性研究和试验开发等创新活动,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为评价重点。

(二十)制定和规范科技人才兼职办法,引导和规范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积极探索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人才在职和离岗创新创业的办法。

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从事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等活动所取得的技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等学校与企业联合且由企业出资的横向科研课题的节余经费,允许用于由该项科技成果转化而兴办的科技企业注册资本金;成果完成人可享有该注册资本金对应股权的80%,学校享有20%。

(二十一)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进行科技中介服务,经所在学校批准,其学习年限可延长3至4年;其所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经税务部门审查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取得的收入,技术交易合同经登记后,可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十二)科技人员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可分3年到位,首期出资额应达到认缴额的10%,且不低于人民币3万元;申请设立非公司制企业条件尚不完全具备、但一年内能够予以完善的筹办企业,可由当地工商部门先行核发营业执照,实行预备期企业管理。

(二十三)科技人员离开原单位从事科技创业的,其档案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行管理,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收人事档案服务管理费用,其管理成本由各级财政列入预算。探索有条件企业自行管理的办法。

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经批准整体或部分成建制脱离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进入企业或直接创办企业的,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商财政、科技、人事部门审批,可按转制事业单位养老金保险有关政策执行。

五、积极发展各类创业投资

(二十四)支持保险公司投资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允许证券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创业风险投资业务。允许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债权融资方式增强投资能力。

(二十五)充分发挥省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引导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创业企业。有条件的市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

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可以采用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的组织形式。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注册资本可按出资人的约定分期到位,按国家规定运用全额资本金进行投资。

(二十六)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余额超过净资产的50%,且其他投资的资金余额未超过净资产30%的,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投资收益税收减免或投资额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七)省、市、县建立创业风险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允许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按不高于总收益1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

(二十八)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允许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具备条件的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证券公司代办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公司债券。

通过财政支持等方式,扶持发展全省统一的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拓宽创业风险投资退出渠道。允许和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产业投资资金和其他公司及个人参与并购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初创公司,支持创业风险投资企业进行股权回购。

鼓励我省创业风险投资公司通过在境外直接设立或采用股权置换、收购等方式举办特殊目的公司从事返程投资。鼓励我省有实力的企业通过设立特殊目的公司进行海外融资。

六、加大科技投入

(二十九)各级政府把财政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年初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保证科技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财政性科技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省、市、县每年新增财政支出中科技支出的比例分别不低于6%、3%、2%。强化企业科技投入主体地位,逐步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三十)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获得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等国家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并能有效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按一定比例给予匹配支持。各市对国家和省立项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给予相应的匹配支持。

(三十一)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财政科技投入重点支持应用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以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和科学技术普及。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加强面向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现有各类科技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形成合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改革和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建立严格规范的监管制度。建立财政科技经费绩效评价体系,明确设立政府科技计划和应用型科技项目的绩效目标,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三十二)鼓励社会资金捐赠创新活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捐赠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研究开发经费,按规定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七、实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

(三十三)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由科技部门会同综合经济部门按照公开、公正的程序对自主创新产品进行认定,并向全社会公告。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获得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确定政府采购目录。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必须优先购买列入目录的产品。

省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重大装备和产品的项目,有关部门应将承诺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作为申报立项的条件,并明确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要求。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国产设备采购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总价值的60%。

(三十四)建立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省内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和先进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需要重点扶持的,经认定,政府进行首购,由采购单位直接购买或政府出资购买。省内企业研发和生产的一类新药和二类中药,优先进入医保目录。政府对于需要研究开发的重大创新产品或技术,应当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方式,面向社会确定研发机构,签订政府订购合同,并建立相应的考核验收和研究开发成果推广机制。

(三十五)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政府定价的自主创新产品价格由生产经营企业自主确定。以价格为主的招标项目评标,在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其中,自主创新产品价格高于一般产品的,要根据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自主创新产品企业报价不高于排序第一的一般产品企业报价一定比例的,将优先获得采购合同。以综合评标为主的招标项目,要增加自主创新评分因素并合理设置分值比重。

经认定的自主创新技术含量高、技术规格和价格难以确定的服务项目采购,报经财政部门同意后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将采购合同授予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

八、支持创新创业载体与平台建设

(三十六)依法设立的高新园区要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行统一管理,符合规划的高新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用地,应及时办理用地手续,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高新园区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留成部分,可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方式、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返还园区,优先用于土地开发和整理。耕地占补可在园区所在市域范围内平衡,所在市域不能平衡的,在全省范围内调剂解决。

对省内重点科技创新载体以及重大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建设用地,予以重点保障并优先安排,其中科技创新载体项目用地实行工业项目用地供地方式。

(三十七)国家及省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自认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大学科技园、江苏软件园内在孵企业经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参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对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的各类出口基地给予扶持。

(三十八)省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科技基础设施,以及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评估为优秀和良好的,省财政给予运行经费补贴或奖励。

(三十九)科技中介机构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技术交易合同经登记后,可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科技中介机构为完成特定服务项目,聘请属于海外留学人员和国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所支付的咨询费、劳务费可直接进入成本。

(四十)对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进行整合,增强公益性研究与公共服务能力。

九、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

(四十一)各级财政设立专利申请专项补助资金,对本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获得受理的重大发明专利以及向国外申请专利所需申请费、实审费给予全额补贴。省财政承担50%,其余由市县财政承担。

(四十二)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鼓励省内企事业单位制定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支持国外先进标准向国内标准的转化;引导产学研联合研制技术标准,促使标准与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相结合。对通过CMM及CMMI三级以上认证的软件企业,省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专项资金给予奖励。

(四十三)加强社会化知识产权服务,社会化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从事知识产权许可证贸易代收代缴的各类国家规费,可在计算营业税基数时予以扣除。

(四十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执法力度,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实施知识产权诉讼法律援助,对涉外诉讼、困难企业诉讼以及个人专利诉讼,由财政给予诉讼或行政处理费用补助。

对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以及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等,建立知识产权审查论证制度,将自主知识产权产出的数量、质量、实施效益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状况,纳入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专项监督、管理和保护。

企业或品牌被外商收购时,其所承担的由财政资助的科技项目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及其无形资产,经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后,由收购方按评估价全额返还项目下达单位。

十、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四十五)用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专项资金,加快培养和引进我省前沿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急需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及优秀企业家。

(四十六)积极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我省工作不受用人单位编制、工资总额和出国前户籍所在地限制。企业和研发机构聘用的外籍专家,其薪金可在成本中列支,其工作许可、在华永久居留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内可办理多次入境有效签证。

对引进的海外优秀人才和国家级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在医疗保险、配偶就业、子女上学、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资助,并提供一定的科研条件。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依法列入成本核算。

(四十七)允许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对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实施期权等激励政策,探索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具体办法。

(四十八)设立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对我省从事科技创新活动并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进行奖励,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2名,每名奖励200万元,其中50万元奖励个人,150万元用于资助获奖者主持的科研创新活动。获奖者享受省级劳模待遇。

篇10

这次全市住房保障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是市政府确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省住房保障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部署安排今年的工作任务。下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科学务实,积极作为,2011年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1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新区、片区两个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三二一”总体思路,积极实施城镇化主导战略,科学务实,积极作为,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中,建设系统和新区、片区两个开发建设指挥部,承担了大量具体工作,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艰辛努力,出色完成了各项任务,为“两城”成功创建立下汗马功劳。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超额完成,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市投入资金26.85亿元,优先落实安居工程用地2309亩,新开工建设项目71个、245万平方米、28389套,完成计划的111%,连同结转项目竣工17343套,竣工率达到68.1%,超额完成全年建设任务。其中: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800套、87.7万平方米,廉租住房790套、4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0.5万套、25万平方米,新增租赁住房补贴378户,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用房1.1万套、131万平方米。在全省率先提高了住房保障标准,由原来每户年收入2.7万元,提高到人均可支配收入1.35万元,并实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并轨。全年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7.6亿元,同比增长28%;发放贷款16亿元,实现业务收入2.1亿元。在去年2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为全省唯一地级市代表参加了会议;4月和8月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调度会上,我市都作了典型发言;国家住建部齐骥副部长来检查工作时,对我市保障房建设公示制度给予充分肯定并安排了中国建设报予以宣传推广;省人大视察时,对我市的工作也给予充分肯定。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市场监管,实现房地产信息系统省市县三级联网,具备了个人住房信息异地查询、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三项功能。完成房地产投资175亿元,增长16.3%;商品房施工面积1173万平方米,增长21.6%;新增商品房预售面积770万平方米,增长19.2%;商品房销售面积730万平方米,增长18.6%。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房屋征收机构,较早出台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及配套制度。物业企业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启动了物业质量保修金征收工作,专项维修资金共归集1.33亿元,累计归集4.42亿元。

(二)小城镇和农村社区建设成效明显,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49.6%,城镇人口达到500万人,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71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成区人口和面积达到172万人、173平方公里。一是小城镇建设实现新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开会部署,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确定了12个市级优先发展重点镇,采取资金扶持、产业发展、扩权强镇、领导联系、挂职帮扶等措施,推动率先发展。重点镇总体规划均已编制完成,其中4个已经市政府批复。全部设立经济园区,新上工业项目208个;完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230多亿元。其中:傅庄街道财政收入过2亿元;义堂镇、汤头街道过1亿元;李庄镇打造百亿家电园区;大店镇设置了“三办”、“五中心”、“四平台”;兰陵镇成立了全省首家镇级国有独资投资公司,设立了城建规划分局;义堂镇组建了全省首个镇级消防中队;地方镇建设了全市首家镇级老年公寓,设立了小额贷款公司。二是农村社区建设顺利推进。唱响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社区建设—实施“三上”工程—创建生态文明的“四步曲”,实施组织部、农房办、社区办、整治办、文明办“五线”联动机制,突出沿河村、沿路村、镇驻地村等重点,完善基础设施,强化住房品质,尊重农民意愿,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创建生态文明乡村。2011年,全市在建和竣工农村住房13.7万户,改造危房2.7万户,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20%、108%。三年来,共完成农房建设投资443.8亿元,配套设施投资402亿元,集中建设农村社区1343个,建设农房36.4万户,改造危房7.5万户,拉动居民消费47亿元,腾空土地10万亩(其中可复垦耕地5.25万亩),完成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3.2万户、农房抵押贷款4.5亿元。全省农村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南片区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市作了重点发言。在我市召开的全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现场会上,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刘伟高度评价,蒙阴经验在新农村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三是中心城区发展框架进一步拉开,各项重点项目推进顺利。新区、片区开发建设成效明显,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兰山西部新城、镇山风景区和河东汤泉旅游区建设按计划顺利启动,形成“三点抱城”之势,城区框架进一步拉开。市博物馆、市文化艺术中心、市会议中心西楼等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相继竣工落成,三河口祊河隧道、大剧院、沂蒙精神纪念馆等一大批重点项目相继开工;体育场片区、南坛片区、沂景南片区、运输公司片区等一批旧城改造提升项目,拆迁还建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三)基础设施更趋完善,综合承载能力位居全省前列。全市城市建设完成投资39亿元。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有序开展,新建排水管道335公里;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26座,规模89.77万吨/日;新建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63处。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滨河路拓宽,沂蒙路、金雀山路、陶然路、东兴大街改造提升成效明显。新增道路长度143公里,我市第一座全互通式立交桥—双岭路立交桥建成通车。亮化工程向细节延伸,中心城区新安装路灯3437盏,173条开展背街小巷路灯安装完毕,群众反映很好。“气化”全力推进,建成天然气高压、次高压管线8条,总长度337公里,除平邑、蒙阴外,其他县区全部接通天然气主管道。建设供热管线83公里,新增供热面积790万平方米,城区供暖覆盖率提高7个百分点。新增供水管道13.35公里,年供水总量达到5050万吨。组织了燃气安全应急救援演练和城市防汛应急演练。390个农村社区完成“三上”工程,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城镇建设中更加重视地下空间利用,结合人防工程共新增利用城镇地下空间87200㎡;腾退地下停车场2处,多项人防结建工程开工。

(四)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加强审批管理。一是城乡规划编制成果颇丰。《市总体规划》已通过部际联席会审查,即将获批。编制完成《市近期建设规划》和《五区统筹规划》,东风东关、体育场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文化医疗、农贸市场等专项规划。4个县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29个省级中心镇、12个市级优先发展重点镇、100个特色村和1130个中心村的完成规划编制。二是城乡规划审批进一步规范。共召开24次市规划委员会例会,审批项目795个。大力实施“阳光规划”,对规划设计成果和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全过程公示;大力实施“效率规划”,增设了专家委员会,实施项目预审和现场办公服务制度,开设“绿色通道”,提高了规划水平和审批效率。三是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对重点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加大批后监管力度,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另外,规划展览馆共接待国家、省、市参观团体3700余个、15万余人次,成为展示大美的重要窗口。去年4月份,全省城市规划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对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五)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一是创新县城管理工作初显成效。在费县召开全市创新县城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广其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管理模式,各县积极借鉴,加大力度,建立了管罚一体的城市管理体制,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了城市管理队伍。《大众日报》头版头条报道了费县经验,省住房建设厅杨焕彩厅长对我市创新县城管理工作专门作出批示,给予高度评价。开展市区城市管理责任区、环境卫生责任制考核,每月一通报、一点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沂南县、苍山县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建好队伍,莒南县出台《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环境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二是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两城”同创为契机,以和谐城乡建设、创建城镇管理明星镇、环境卫生示范村、户外广告样板路等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城区市容环境集中整治、乡村生活垃圾集中清理百日会战活动,大力推进干线公路、城区外环路和水域环境集中整治,全面提升环卫保洁水平。中心城区共清运生活垃圾36万吨,道路保洁机械化清扫率和冲洗率达到40%,建筑垃圾处置率达到90%。新增临时停车泊位8000个、收费停车场25家,打造户外广告样板路16条,查处违法、违章建设1260余起。三是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进程。全市共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8座、大型生活垃圾中转站3座,实现了“一县一场”;建成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135座,在建32座;完成了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场投入运行,启动了市餐厨垃圾处理场筹建工作。加强环卫保洁队伍建设,提高环卫保洁作业标准,改善环卫工人福利待遇,试行环卫保洁“一体化”作业方式,市场化、物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四是扎实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突出抓好了二级平台建设、系统升级、案件处置、优化服务等环节,现有6个县区、18个部门、27个专业平台上线运行,发现问题6.9万个,处置结案4.5万个。

(六)建管并举,园林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市完成园林绿化投资5.9亿元,新增绿地面积407万平方米。一是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沂南县、苍山县成功创建“省园林城市”,省级园林城市达到8个,9个乡镇荣获市级园林小城镇称号,54个单位荣获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称号,带动提升了全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二是城区绿量明显增加。开展绿色廊道建设,对全市180余条(段)主干道进行绿化补植,新增乔灌木1164万株,形成了“景不断链、绿不断线”的道路景观效果。开展老城区绿化补植工作,投资2500万元,补植各类地被植物25万平方米,提升改造公园、绿地32处。三是滨河景区进一步繁荣。开展了大树栽植提升、橡胶坝除险加固、水上违法整治等工作,举办了世界杯滑水赛等活动,武河湿地升格为国家级湿地公园,景区接待游客200万人次,达到了人、水、绿和谐的新境界。四是管养工作实现跨越。按照“养护管理同城同标准”的原则,出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8个规范性文件,强化督导检查,提升养护水平。以防控美国白蛾为重点,加强了园林病虫害防控工作。

(七)扎实开展建筑节能和“禁实”工作,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成绩显著。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新标准,完成节能建筑267万平方米,标准执行率达到98%;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45个、建筑面积121万平方米,完成计划的106.3%;太阳能和浅层地能建筑应用规模不断扩大,完成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项目57个、面积214万平方米,完成省下达推广任务的214%;地源热泵建筑应用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全市138家粘土砖厂全部拆除,168家非法页岩砖厂拆除155家,节约土地2万亩,节约燃烧标准煤3.2万吨/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万吨/年、二氧化硫排放500吨/年,全省治理粘土砖厂现场观摩会在我市召开。加强节水研究和宣传,积极推动了节水器具和新技术应用。

(八)狠抓工程建设管理,建筑业快速发展。编制了《市建设工程管理责任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五大主体责任。完成勘察设计项目1500余项、500万平方米,实现收入12.6亿元。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共办理施工许可项目462个、面积1309.3万平方米;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263个、面积596.2万平方米。创“鲁班奖”1项,“国家优质工程奖”1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2项,“泰山杯”奖8项,“装饰泰山杯”奖5项;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1个,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6个,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19个。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制度和农民工工资储备金制度,共受理拖欠投诉273起,同比下降28%,清理拖欠工资1343万元,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制度被省住建厅予以推广。征收建设行业养老保障金1.8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84%,拨付1亿余元,惠及职工近3万名。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力推动了我市建筑业发展。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35亿元,同比增长50.5%;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00亿元,同比增长50.5%;缴纳税金12.9亿元,同比增长51.7%;完成外出施工产值129亿元,同比增长266%。

今年各项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对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指挥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工作扎实和密切协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得益于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理念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得益于建设领域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建设事业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镇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化率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比先进发达地区相差近10个百分点。二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明显,县城和小城镇支撑乏力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仍相对薄弱。四是城市基础设施总量仍相对不足,市政管网不够完善,防灾减灾体系还不健全,城市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五是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任务繁重,按实际供热计量收费尚未大范围推广。六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仍很繁重,配套资金压力较大。这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振奋精神,乘势而上,扎实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我市实现县域经济大跨越、小城镇建设大突破、民生质量大改善的关键一年。国家和省市安排的安居工程、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创新、新旧城区开发建设,项目多、投资大、工期紧、要求高,是近年来工程量最大的一年,任务十分艰巨。做好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对构建和谐、加快富民强市步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今年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进一步振奋精神,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迎接新的挑战。做好今年的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具备许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从国家宏观政策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稳中求进”的发展思路,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扩大内需,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补助资金将明显增加,国家确定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有关政策,为我们克服困难、加快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从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看,省里将组织实施100个省重点项目,安排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1万亿元,省政府近期将制定出台支持沂蒙老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实施《鲁南地区城镇发展规划》,推动鲁南经济带发展,将给我市建设事业的发展带来重大机遇;从我市情况看,经过这些年发展,我市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为城乡建设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更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建设系统干部群众士气高涨、团结和谐、干事创业,凝聚了乘势而上、跨越发展的强大力量。

今年总的工作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三二一”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小城镇建设、保障改善民生三大重点,积极实施城镇化主导战略,在城乡建设任务的实施过程中,坚持“四重四强”原则,即:更加重视民生项目,进一步强化安居工程和服务设施建设;更加重视城市内涵,进一步强化城镇基础设施配套;更加重视和谐发展,进一步强化服务与管理的统一;更加注重品味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住有所居为目标,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一是统筹建设,规范管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今年省下达我市的任务是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9280套(户),竣工9000套(户),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781户。省里要求9月底前要全部开工,三分之一主体结构基本完成,三分之一进入楼层施工,三分之一开始基础施工。今年新开工数量虽然比去年少,但是加上去年结转续建项目,在建工程规模将达到3.3万户,任务实际上更加艰巨。市房管局要尽快分解落实,各县区也要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及早完备手续,确保项目早开工、多竣工。要落实好建设用地,对保障房用地继续实行计划单列、优先保障、应保尽保。要多方筹集资金,充分利用好沂蒙革命老区对接中部政策的有利条件,最大限度地争取中央和省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向保障房倾斜等政策,加大信贷支持,满足工程建设资金需要。要加强分配管理,严格准入程序,确保分配公平。研究探讨轮候期限,使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在合理轮候期内获得保障房。完善退出机制,控制户型面积,引导保障对象在收入提高后退出,制订和实行有利于退出的动态租金标准,真正让困难家庭受益。要创新运营管理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严格落实土地供应、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财政贴息、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吸引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运营。要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认真贯彻〔2011〕45号文件,制定配套政策,出台公租房管理和保障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租售和使用管理。统筹解决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转户人群、企业困难人员的住房问题,使其平等享受城市发展成果。二是严格落实调控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扩大有效供给,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要认真落实调控政策,综合运用房地产差别化税收、信贷政策,支持自住性住房需求,着力抑制投资性、投机性购房。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场信息,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形成合理的社会预期和有效的监管调控体系。要有序调节住房供应,切实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切实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积极争取金融部门信贷支持,更好地满足群众自住性、改善型住房需求。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健全完善前期建设条件意见、中期预售把关、后期综合验收备案的全过程监管体系,重点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格监控房地产企业资金运作。三是抓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今年,国务院将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更好地发挥这块资金的作用,我们要积极主动地进行先期研究,吃透精神,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拓宽资金使用渠道。要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依法强化归集工作,重点做好规模以上城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类社团组织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要督促未建、不缴、欠缴单位按规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审计检查和内部稽核,完善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二)以城乡统筹为出发点,加快小城镇、农村社区和中心城区建设。一是小城镇建设要力争有较大突破。去年是我市加快小城镇建设的第一年,应当说12个优先发展重点镇,都有了明显起色,势头不错,但是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的近邻江苏省,地方财政收入过10亿元的小城镇有24个,而我市12个重点镇中财政收入过亿元的只有3个,有的还不到1000万元。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是我市近年来重视程度最高、推进力度最大的一项决策,市里出台了非常强的激励措施,并从领导力量、包扶措施上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各县区务必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意义,进一步自我加压,加快建设步伐,提高城镇承载力和产业支撑力,争取今年有大的突破,打造繁荣生机小城镇。要建好工业产业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兴产业项目,带动人气、商气、财气聚集,开辟县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要建好农业示范园,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办基地,扩大农产品精深加工,带动农村经济发展。要建好小区宜居园,加快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和园林绿化建设;完善道路、路灯、排水和供热、供水、供气等设施,吸纳更多的人进入小城镇生活。要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举办小城镇建设培训班,请先进地区的小城镇负责人传经送宝,请专家学者传授先进理念,组织外出考察观摩、学习先进经验。要加大督导考核。《市重点镇建设发展考核办法》已多次征求意见,现已进入签发程序。其中一条,就是将12个重点镇的发展纳入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并将占到20%的权重。五•一前后,市委、市政府将组织一次小城镇建设观摩会,不仅要看小城镇建设,还要看创新县城管理的亮点,看一个实施“三上工程”的新建社区,看一个沿河、沿路、矿山塌陷区农房纳入重点优先改造的亮点,这项工作张务锋市长在兰陵会上已经作了安排,全市经济工作会上又进行了强调,会前张务锋市长又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各县区、各镇提前做好准备。

二是打一场沿河沿线旧村居改造提升攻坚战,继续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市委、市政府确定今年的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要按照重点攻坚、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继续全面推进,新建农村住房9.5万户,改造危房2万户。首先,要实施重点攻坚,把沿沂河、沭河、祊河两岸和国省道沿线的村庄以及矿山塌陷区旧村居纳入优先改造之列,迅速取得整治效果。市农房办和有关县区要制定方案,摸清底数,编制规划,明确计划,努力创造条件全面启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条件确实不成熟、今年暂不改造的,要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进行美化,使村居面貌焕然一新。其次,要全面提高新型农村社区住房品质。坚持经济、实用、美观、节能的原则,切实提高农村住房设计水平,推广应用省、市农村住房优秀设计图集,引导群众建设“百年住宅”。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实施气上楼、水治污、环卫保洁市场化物业化“三上”工程。第三,要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和长远生计,妥善处理拆迁、用地、补助等问题,统筹建设老年房,切实做到宜楼则楼、宜房则房,不搞“一刀切”。春节后,我将带队到有关县区督导检查。三是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建设。要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坚持好、快、稳,搞好新区开发建设和老城区提升改造,掀起新一轮建设。加快兰山区西部新城、镇山风景区和罗庄区“一城五基地”、河东区“五区托一城”规划建设,促进中心城区与周边县城、功能区联动发展。依法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加快拆迁进度,推进东风东关、南坛、体育场、沂景南国棉八厂、运输公司、兵学城、西关王六居、巨灵集团、机场等片区开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要加快市政设施建设。按照建设300万人口大城市的标准,落实城区大排水规划、全市域污水处理规划和城区亮化规划等专项规划,抓好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全面增强支撑保障能力。三河口祊河隧道要科学施工,保证质量,加快进度,争取汛期前完成主体工程,今年全线贯通。大剧院、沂蒙精神纪念馆、书法城二期工程、动植物园、开罗大桥等公共文化设施,要高标准设计、高水平施工,打造标志性工程,书圣阁主体工程要在园博会开幕前完成建设任务。完成南环路、西环路和机场扩建二期项目建设,打通兰山路、考棚街等断头路,特别是结合运输公司片区改造,加快与隧道南端相连接的路网建设,进一步完善路网结构,加快停车场建设,优化城市交通。利用前期考察、研究成果,积极推进雨污合流城区初期雨污水调蓄池(管)建设,解决城市内涝和雨季污水对、沂河污染问题。要提高公用设施服务水平。加快供水管网建设和管线改造,推进供水户表改造和自备井封停,提高公共供水普及率。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建设,确保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继续推进“气化”进程,完成市区至平邑、沂水至临朐、新泰至蒙阴的高压、次高压天然气管道建设。在新区建设地下管线示范区,搞好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积极开展地下管线普查、档案归集和查询利用,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功能向地下管线、城市安全等领域拓展。各县城也要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打造特色魅力县城。

(三)以创建“和谐城管”为抓手,全面加强城乡管理工作。“和谐城管”,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促进和谐的管理理念,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实现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由政府唯一主体向政府主导、社会共建模式转变,由重管制控制向重协调共赢转变,构建有序高效的城市管理和运行模式。构建和谐城管,必须做到管理为了人民、管理依靠人民、管理成果由人民共享。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大城管”工作模式。调整、理顺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成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联动处置、考评奖惩;以市数字化城管系统为依托,整合相关部门数字化城市管理资源,大力推进二级管理平台和终端建设,建设覆盖城区的城市管理动态监控网格,构建“城管委领导协调、数字化平台指挥调度、城管办督导考核、责任单位落实处结”的大城管工作格局。各县数字化城管系统要于2013年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出台《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县城管理考核办法》,修订、完善城市管理责任区考核、环境卫生责任考核制度;科学界定市、区、街、居四级城市管理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各县也要参照市区的做法,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二是深入推进创新县城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城乡管理效能。适时召开创新县城管理工作现场观摩会,全面推广费县“大城管”工作经验;开展争创县城管理先进县、城镇管理明星镇、环境卫生示范村活动,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充实壮大城镇管理队伍,强化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县城管理特色,着力在体制机制、管理模式、队伍建设、环境整治、彰显特色、产业发展等六个方面实现新突破,为实现“四点对接”、助推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创建和谐城管。春节后将召开全市和谐城管动员会议,部署开展和谐城管创建活动,实施市容秩序整治、市政设施完善、环境卫生提升、建筑施工管控、违法建设清拆、交通秩序整治、户外广告精品、园林绿化景观、数字化城市管理和创新县城管理等十大工程,唱响和谐城管主旋律,树立“当好城市仆人,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打造人民满意的和谐城管品牌;坚持合理布局、方便市民、整洁有序、规范管理,加快编制集贸市场、公共停车场、便民服务摊点、广告设施等专项规划,推进便民市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方便。增加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互动性,推进市民献计城管、呵护城市好行为宣传、市民不良习惯曝光、志愿者城市护卫队等活动开展,全面提升居民的城市意识。四是提升环卫质量,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大力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今年10月底前,全市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处日处理能力8吨以上的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站,实现“一镇一站”。按照相关标准建设村居生活垃圾收集站点、配备环卫保洁队伍,建立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奖补制度,健全“户集、村收、乡镇运、市(县)处理”的“一条龙”工作体系;深入推进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尽快启动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场建设项目,探索、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机制,中心城区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试点;扩大“一体化”环卫保洁范围,在县区试点托管、半托管与自我服务相结合的环卫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环卫保洁物业化、市场化水平。五是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和建筑工地管理,建筑渣土密闭化、规范化运输率和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加强火车站、汽车站、广场、游园等窗口部位环境整治,全力推进路域环境、水域环境整治和城乡重点区域广告标语集中整治,打造整洁、靓丽、有序的城市窗口形象。

(四)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调控作用,加强实施监督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结合贯彻省政府《鲁南地区城镇发展规划》,深化城镇体系规划和城乡统筹规划,做到“五规合一,同向同步”;深化中心城区规划,做好罗庄区“一城五基地”、河东区“一区托五城”分区规划,重点编制商城、河东区沿河加快发展带、兰山区西部新组团、镇山风景区和新区二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各县总体规划的修编和报批,实现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增加对村镇规划的投入,大幅度提高小城镇和中心村详细规划覆盖率,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编制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和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建设规划;加大交通规划研究力度,缓解市民出行难、停车难问题。二是努力创新规划理念。继续做好“水之城、商之都、文之邦”三篇文章,深化、细化、强化城市特色,进一步提升城市内涵;加强对城市色彩规划、亮化规划的研究,在规划深度和精细化上下功夫;大力实施低碳规划,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做好规划展览馆的维护和更新,开设城市地下管网、地下空间利用专区,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市民参与城建、护卫城市的意识。三是全面提高规划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阳光规划”、“效率规划”制度,保证规划审批的快速高效、公开公正;结合《省城乡规划条例》的实施,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健全规划管理体系;加强城乡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尽快在乡镇、街道设立规划管理所,在村、居指派规划联络员,完善城乡规划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全覆盖。进一步加大规划批后管理力度,做到“严、细、实”。“严”即对于规划实施情况检查要严,着重对平面位置、楼间距、高度、层数、退让距离、外立面装饰、配套设施等多项技术指标内容进行检查,与规划不符的坚决不予核发竣工验收合格证。“细”即对规划批后检查和资料收集要细,从工程放验线到竣工验收等各类表格、坐标数据、图纸等都要认真仔细地审查收集。“实”即对建设项目现场检查要实,要走到、看到、问到、测量到,掌握情况全面,发现问题准确,采取措施及时。关于规划实施监督和违法建设查处,市规划局和城管局要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共同组队、联合检查、联合处理,要健全定期检查与日常巡查机制,严厉查处未批先建和违规变更规划行为,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一是加快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加快建设领域关键技术学习、掌握和推广力度,重点引进消化绿色建筑规划与设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环境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并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全面实施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抓好建设类执业师继续教育,加强专业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扩大一线农民工培训规模。二是深入推进建筑节能。认真做好“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强化建筑节能监管。加大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力度,确保完成全年114万平方米的工作任务。健全供热计量资金筹措、产品准入、工程监管、能耗监测、热费改革等工作机制,加快供热计量项目建设;凡是具备条件的居住建筑,取消按面积收费,实行按实际用热量两部制收费。加快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关键技术装备引进推广和产业化。努力争创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三是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全方位实施绿色建筑各项措施,申报、认定一批绿色建筑。建立“禁实”长效机制,防止死灰复燃。在保证页岩多孔砖主导产品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粉煤灰砖、混凝土砖、粉煤灰加气砌块、轻质墙板等新型墙材。以CL建筑结构体系的试点和推广为重点,推进建筑节能保温与结构一体化。四是健全以环保型公交车、电动汽车和公共自行车为主体的节能型城市交通体系,努力创建“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城市步行交通系统示范项目城市”。五是继续加强城市节水工作,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水价改革,加强节水管理,努力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

(六)以举办省园林博览会为契机,带动提升园林绿化工作。一是全力以赴,办好第四届省园博会。与前三届相比,今年9月10日在我市举办的第四届园博会将首次采取落地形式建设永久展园。目前,已确定50多个室外展园,是自省园博会举办以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展会。为办好园博会,要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切实抓好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丰富博览会内容,体现“水绿相映,生生不息,文化与自然共生”的园林主题。要扎实做好运行保障,确保园博会顺利、有序、高效进行。要加强宣传推介力度,提高和扩大园博会的影响力。其中很重要的是搞好园和县区园的建设,以充分发挥东道主的带头作用,彰显我市园林绿化水平。从调度的情况来看,已有9市明确表示主展园投资在200万元以上,我市作为东道主,园和各县区展园建设标准也不能低,投资也不能少。今天,就算一次园博会筹备的全面动员会,受务锋市长委托,我正式就各县区园建设问题,在这里作出部署安排,请各县区要尽快成立专门协调推进机构,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迅速与市园林局对接,并制定工作方案,积极落实建设投资计划,从资金、人力、技术等方面给予充足的保障,尽快完成设计并通过组委会审核,3月上旬要进场施工,7月底前建成并全面进入养护。要大力加强安保工作和工程质量,确保实现平安园博会的目标,真正把园博园建成园林精品工程,把本届园博会办成永不落幕的园林盛会。二是齐心协力,做好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核工作。今年是国家园林城市的复核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充分准备,中心城区、平邑县要分别确保实现增绿170万平方米、50万平方米。年内所有县城要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要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制度,严格绿线管控,严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关口,开展“绿色使者进社区”活动,借鉴西安市的做法,建立城市绿地管护公示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接受群众监督,彻底扭转绿地“变菜园”、“变硬化”现象。三是开展绿荫行动,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深入贯彻全省绿荫行动,力争提前一年全面完成。要选择冠大荫浓、生长较快、病虫害较少的大规格乔木作为行道树,搭配适宜本地生长的灌木,形成绿色和谐、层次分明、乔灌结合的绿色廊道。要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新建、改建、扩建一批面积适宜、功能齐全、贴近群众的公园、游园和“街心花园”,形成点面结合、布局合理的公园绿地系统,适应人民群众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出门见绿、500米见园”的出行、游憩要求。要继续推行拆墙透绿、见土钉绿、以绿盖硬,把庭院绿化与道路绿化融为一体,实现绿色共享,年内力争新增花园式小区、单位100个,新增立体绿化面积100万平方米,新增屋顶绿化面积60万平方米。新建、改建林荫停车场300处。四是着力建设民生园林,进一步放大滨河景区综合效能。要全面实施滨河景区景观提升工程,围绕群众需求和绿化、亮化、彩化、美化“四化”原则,增植各类高大乔木、各种彩叶树种,并利用LED彩光源或地灯、射灯等做好建筑和树木的亮化,打造滨河景区垂钓区、休闲区、运动区、健身区,着力增加便民甬道、座椅、健身器材、公厕等服务设施,在景区内形成更多的文化精品园、滨水景观特色园,让群众进得来、坐得下、留得住、玩得好。要加快水上运动之城、水上娱乐之城、水上文化之城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功能,争创4A景区。实施小埠东橡胶坝上游基础截渗和坝袋更换工程,确保第一大坝的使用功能和景观效果。五是精心实施清水工程、湿地工程,保护好“一澈清水”。落实《中心城区水质保障考核办法》,加大对水环境的治理,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坚持合理开发、有序利用的原则,编制《湿地公园规划建设方案》,进一步扩大湿地建设成果。重点实施小埠东坝下湿地、柳杭湿地、角沂湿地修复工程,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打造城市湿地群。(七)以规范管理、转型升级为目标,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做大做强建筑业。一是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的通知》,规范基本建设程序。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繁荣建筑创作,把好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关,抓好抗震设防工作。严格落实招标信息、投标资格审查和专家评标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结合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完善工程项目信息和参建单位信用信息系统,强化对建筑市场的动态监管。二是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5号令),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的质量责任体系和政府监管方式。强化建设工业产品备案管理和市场监管,组织好建设机械类产品节能认定。加强对图纸会审、按图施工、材料监督抽检等关键监督工作节点的控制,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地下工程、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等技术风险较大工程的监管。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年内中心城区所有工地全部实行出车轮胎冲洗制度。三是妥善解决清欠、和劳保金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劳务资质管理、工资支付监控、劳务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等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增强全市建筑业发展整体实力。一是提高本地企业竞争力。实行分类引导,专题研究,重点扶持,鼓励与外地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承接工程;在人员培训、人才引进、市场准入、资金融通、政策咨询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引导企业加快经营结构调整,按照市场要求,做精施工业务,拓宽服务领域。二是规范外来企业发展。建立健全外来企业准入、清出制度,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高端建筑企业落户。严格注册登记和税收管理,增加地方税收收入。三是大力发展外出施工。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立激励制度,积极扶持劳务企业发展,拓展外埠市场,努力巩固建筑业大市地位。四是丰富房地产市场品种。积极引导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大力发展商业地产、办公地产、旅游地产、工业地产,推动地产开发模式多元化。根据城市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策划建设一批集商业、贸易、商务、文化娱乐、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为高端服务业发展提供载体。

三、落实责任,创新机制,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城乡建设事业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领导关注,群众关心,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机制,扎实高效地做好各项工作。最近,张少军书记分别到新区指挥部、片区指挥部现场办公并作了重要讲话。张书记的讲话不仅对这两个片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对全市城乡建设工作也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认真学习体会,全面贯彻。由于去年以来,城乡建设事业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困难,主要是房屋征收工作难度加大,资金筹措困难增多,加之我市城镇化发展正处于一些关键时期,所以,希望同志们要更加重视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积极进行有益探索,工作中既不能简单从事、粗暴蛮干,也不能畏难发愁、束手无策、止步不前。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改变工作效能、解决新问题,推动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一)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纳入科学发展大局,做到目标同向、行动同步,细化工作责任,逐级分解量化任务,明确工作标准、节点进度和完成时限,建立横到边、纵到底,具体到岗位、人员的执行责任体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推行“一线工作法”,到一线调研指导,在一线搞好服务,在一线检验成效。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二)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要针对制约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瓶颈因素,理顺体制机制,创新思路办法,务求工作实效。完善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创新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着力规范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行政监督行为。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科学制定并落实好各类城乡规划。完善推动建设科技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城乡建设和管理的技术含量。完善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三)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奖惩机制,加强对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包括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和节能减排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对工作进展快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大局的,要启动效能督察,必要时约谈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已经与各县区签订了相关目标责任书,具体工作都已做了部署安排,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调度和通报,及时汇总并报市政府。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更新观念,吃透上情;深入基层,走进一线,摸准下情,掌握翔实、全面的第一手信息和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准确依据,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对重要事项的制约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商业贿赂。继续深化“四比四看”活动,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切实改进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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